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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合同吗

在实践中,即使合同确实无法履行,当事人仍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终止合同或进行补偿性协商。
因此,尽管合同实际上未能履行,但并不代表必须解除合同,当事人仍然有权利采取协商补偿等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
另外,合同的变更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就可以完成合同的修改。
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合同的解除也是合法和可行的做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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