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挪用公款和
贪污之间的区别,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前者所侵犯的是国家财产的
使用权,而后者则侵占了所有权。
因此,二者坚决不能被混淆在一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数额若达到80万元人民币以上,便可视作金额特别巨大,如果此种情况下仍不予偿还,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或是无期
徒刑的
刑事惩罚。
至于具体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详细情节、公款挪用的目的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诸多因素才能最终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
挪用资金的"
数额较大"判定基准为10万元,且在“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起点定在6万元;
而挪用资金的“
数额巨大”并不等于挪用公款的同等数额,相反,其主要应与挪用公款的“
情节严重”进行比较判断。
通常来说,挪用资金的“数额巨大”以400万元作为判定标准,但涉及其“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时,判定标准会调整至200万元。
同样地,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与挪用公款中的“情节严重且拒不归还”相比,其中的判定标准都会设定为200万元,而涉及到“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时,前者的判罚标准也会适当地降低至100万元。
2、
国家公务人员在使用职务职权时,若擅自挪用公款为个人所取或供个人
违禁违法使用,乃至挪用公款额度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以及挪用公款额度过大却在超出约合三个月期限后仍未及时返还,这都属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应判处此类人员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留役的
处罚,若情节更加恶劣,将有可能被判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挪用公款额度极其庞大且未能如期返还,犯罪嫌疑人则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