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
著作权保护程序:
首先,申请人需填写和
递交完整的申请表格;
其次,由版权中心接手并对所有递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再者,若该申请顺利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环节,那么申请人便需要及时支付相关的费用;
如果申请未能达到要求,版权中心将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或撤销申请;
最后,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并且补缴费用成功后,版权中心会受理申请并向其发放正式的受理通知书;
在此基础上,如果审核通过,版权中心将为作品登记注册颁发相应的证件并公开公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
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
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
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
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
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