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厂的工人来说,他们有权拒绝加班而无需被认定为旷工。
所谓旷工,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经过批准而发生的缺勤行为;
然而,若由雇主主动要求职者进行加班,则需先与其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并且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薪酬给劳动者。《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