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中责任承担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首先,如果确属诊疗过程中出现的过失或错误,而医生和护士又对此负责,那么他们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其次,若涉及到触犯
刑法的情况,则需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
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那些医疗质量管理不善的组织机构,可能会被要求在6个月乃至1年内停止其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有可能面临
吊销从业执照的风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
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
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