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行人在高速公路上遭受意外撞击而死亡的状况,如若
机动车驾驶人无丝毫过失,那么将由行人来承担本次事故的
主要责任,这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有明确规定行人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穿行。
然而,尽管对此情况机动车并不需负全责,但仍需承担不高于百分之十之比例的
赔偿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