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人身伤害是不是包含了精神上的损失这件事呢?这个要具体情况分析哦,其实不是所有例子里都会有精神上的损伤的。
如果要算上精神损伤的话,一般会在下面这四个情况里面出现:
第一,有人侵犯了你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名字、照片、声誉、荣誉、人身自由这些权利中的任意一项,导致你或他受到精神上的打击;
第二,有人可能欺负了孩子的父母亲的身份地位,这样做让小孩无法继续得到应有的照顾,这时父母就得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啦;
第三,有人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人做出不尊重或者违规性质的行为,比如侵犯他们的名义或者遗体、遗骨等,又或者毁坏或遗弃他们生前留下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这样也会对他们的亲属产生精神上的冲击;
最后就是有人破坏或者毁灭别人特别珍视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代表着他们的个人特点或者特殊事物,这样也会让被破坏者感到非常痛苦和难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