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轻微伤害的行为,并不构成
犯罪,但需注意的是,若轻微伤害转为重度伤害,即当受害者受到的伤害程度达到
轻伤的级别以上时,则需要满足年龄条件,否则在法律意义上并不被视为
犯罪行为。具体而言,按照我国现行
刑法规定,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以构成故意
伤害罪。然而,对于
打人造成重伤的情况,即使
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年龄,依旧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16周岁及以上的
犯罪嫌疑人应负
刑事责任,而14至16周岁之间的犯罪嫌疑人,若涉及到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例如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
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12至14周岁之间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他们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行为中,致使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者,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溯刑事责任,也同样须负相应的
刑责。在此类情形下,对于不满18周岁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法律对此作出了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
最后,当因法律原因无法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
刑事处罚时,
司法机关会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对其实行必要的教育管理,同时可以在必要的情形下,根据需要对其实施特殊矫治教育。《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