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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要折旧吗

房屋征收评估要折旧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3-25 09:00:05 已帮助27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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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要折旧吗
其实呢,遇到这种情况是要算折旧的哦。
下面给你们详细说说。
第一项就是“房屋补偿费”,就是说你的房子被拆迁了,他们会看你房子的构造啊还有旧到什么程度啦来给你定一个价格,就是每平米多少钱这意思。
那接下来有个“周转补偿费”,这主要看你平常怎么生活的啦,比如说你房里能住几个人啦之类的,然后如果你的房子被拆迁了,他们就给你每个月按人口算补贴一下,让你不至于生活太差。
最后还有个“奖励性补偿费”,这个嘛就是地方政府自己定的咯,不过他们还是得按照规定办事儿不能乱搞。
一般来说,要是你在约定时间内签好合同而且搬出来的话,你原来房里的面积加补助面积再加上奖励面积的总数不到45平米的话,那个没达到的部分就按照评估价的百分之八十来给你补贴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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