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非法捕捉、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明确界定为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果未经许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具体而言,此类
犯罪行为的
刑罚分为三个层次:
对于轻微情节的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需要缴纳罚款;
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款;
对于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最高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能会被要求
赔偿损失或者
没收财产。
在理解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
构成要件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此罪的客体要件主要指向的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其次,该罪行的客观要件表现为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可以概括为三大
类别:
针对珍稀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捕猎,捕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杀害珍稀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
最后,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乃至是单位都可以承担此罪的责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该种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通常表现为故意,而过失并不构成此罪。
行为人实施此类行为的动机可能是出于获取利润、自身消费、赠送亲朋好友或是寻求乐趣等,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可能涉嫌此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
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