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款凭证照片是否具备法律效应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这是肯定的。
在法律制度中,合同同样属于一种书面证据。
在举证方面,合同被视为书证,按照基本原则,这些证书应该以原件形式呈交法庭,而照片则属于其复制形式。
尽管它还达不到原件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但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它仍然可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证据,不过在确定证据效力时,我们必须考虑到更多的因素,例如环境影响以及与其他相关证据的相互验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明确指出,书证应由原件提交,而物证则要求出示原物。
若是原件或者原物获取存在困难,可以考虑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等。
据此原理,作为当事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涉及经济和社会权益的重大事项,如合同签署,多数情况下建议保留协议原件的原始版本。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也规定,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亦应提交原物。
如果实在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才可考虑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等。
若需提交外国文书,必须附有中文翻译件,以确保证明清晰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