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方投掷烟蒂的行为常常会被视为高空抛物,此举若涉及特定情况,即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关于高空抛物问题,只有当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后,高空抛物者才需要担负起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未达到这一严重程度,那么他们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者接受与该事件相关的治安行政处罚即可。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界定何种情势可称为“情节严重”,确实是一项颇为复杂的任务。
为了达到公正高效的审判结果,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必须深入考量抛物者的行为动机——究竟仅仅是个人情感上的宣泄愤怒,还是源于客观环境中的疏忽大意呢?同时,法官还需观察抛掷物体所在的位置——比如是位于繁华的街道主干线上,还是寂寞的无人地带。
除此之外,抛掷物体本身的特性亦成为重要的评判依据,例如质量大小、形状外观以及潜在的危险性等等。
针对那些蓄意从高处丢弃物品,虽然尚未产生严重后果,但却足以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所述,应依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法规予以定罪量刑;
而当其导致人身伤亡事件发生,或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时候,则应按照《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惩罚。
然而,如果这些动作是为了伤害某位特定人士,或者企图实现杀人目的的话,那么则应比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