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公民朋友们,我们在此温馨提醒您,诈骗犯罪是指那些意图非法侵占他人财富,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法来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恶劣行径。
对于社会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受骗涉案之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相关责任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同时承担罚金和没收财产等附加责任。
对于诈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的案件,其性质已经严重升级至"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可能面临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更重的刑事处罚。
因此,请大家务必保持警觉,远离诈骗犯罪,保护自身及他人的经济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