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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08 18:55:01 已帮助16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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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导致婚姻破裂的,无过失一方可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首先,重婚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已婚人士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这就构成了重婚。
其次,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特定状况下已有配偶的人与除配偶之外的异性,并未以夫妻的身份状况表现出来,而是持续且稳定地共同生活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同居的过程中必须不置非议。
再者,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条款定义,家庭暴力实际上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束缚、伤害等方式进行的身心侵害行为。
此外,无论是虐待还是遗弃家庭成员,都属于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畴,其中,虐待的例子包括持续和频繁发生的家庭暴力,而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失的夫妻一方,亦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最后是其他重大过错事件,这些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犯有违法或犯罪行为,以及对夫妻间婚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同等程度的恶劣行为。
在此需指出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内容主要包含物质损失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对于如何计算具体赔偿金额和赔偿标准,虽然法律上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这也是因为每位夫妻面临的伦理困境和产生的矛盾纠纷都是各具特色的,因此难以制定出统一划定的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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