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劳动争议申诉人收到劳动
仲裁裁决后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不同于仲裁裁决书。
2、我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诉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但未规定具体期限。
【法律依据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