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企业成为仲裁被申请人的前提是对方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人需向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2)仲裁委员会审查材料通过后,会依据法定程序和企业在合同等文件中约定的送达地址,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企业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材料。
(3)企业应及时查收送达的文件,若自身送达地址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仲裁委员会及相关方,防止因地址问题未收到文件。
(4)若仲裁委员会已按规定完成送达,即使企业未实际收到文件,仲裁程序仍会正常进行,企业不能以此为由逃避参与仲裁。
(5)企业收到相关文件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仲裁员、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积极参与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企业应定期确认合同预留的送达地址是否有效,收到仲裁文件后需按时完成响应步骤,避免因缺席仲裁导致不利结果,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