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房,即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名字,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贷款购房行为,一般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资的目的,且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
1.若需明确房屋归登记方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房屋权属作出约定。书面约定需双方自愿签署并明确房屋归属,以此作为后续处理房屋权属问题的依据。
2.离婚分割房屋时,若无特别书面约定,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还贷情况等因素,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会考虑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共同还贷的金额等实际情况。
3.夫妻双方应妥善保留购房及还贷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共同还贷的银行流水、支付首付款的凭证等材料,这些证据可在房屋权属产生争议时,有效证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