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子女欠债父母没有义务进行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独立的成年人,所做的一切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年满18周岁,父母是没有责任进行偿还的,应自己偿还。
即使父母愿意为子女偿还债务,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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