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会直接获得。若母亲有不适合抚养情形,父亲可提供证据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应积极展示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条件,如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一方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疾病等情况,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同时可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给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