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
试用期内
辞职的,应当提前3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其他情况下,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管不需要理由,却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也属违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未提前通知而带来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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