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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三大误区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三大误区是什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4 14:18:36 已帮助26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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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三大误区是什么
  1、只有本人名下房产才可申请抵押贷款很多人由于本人名下没有房产,进而打消了房屋抵押贷款申请的念头。可事实上,按照房产抵押贷款政策的规定,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借款人用他人名下的房产申请贷款也未尝不可。  
2、房屋抵押贷款要面临栖身之地的风险很多人都觉得房屋抵押给银行,一旦贷款还不上,其很可能立马被拍卖用来抵债,使抵押人瞬间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可现实真如想象般那样残酷吗未必。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有过,可说卖就卖的抵押房还真不多。究其原因,自欠款还不上到房屋拍卖,怎么也得1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具体说来,逾期还款达到半年左右的时点,银行才会放弃催款,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而从提起诉讼到法院受审,又是一个半年的等待。所以只要在房屋拍卖前,借款人将所欠月供及利息还清,基本上你便能打赢房屋保卫战。  
3、可上市交易的房产一定符合申请资格众所周知,不可上市交易的房产,由于变现能力偏弱,所以不具备房屋抵押贷款资格,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可上市交易的房产一定能满足申请条件呢不尽然。要知道,各家银行的风控手段不尽相同,有的对房屋地段较为注重,青睐落座在市中心位置的房屋;有的对房屋类型颇为看重,商铺、办公楼等一概不收,只接受普通住宅。所以若你提供的抵押房不是“万人迷”,还真要货比三家,看看谁能与它“看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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