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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长沙市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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