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给职工漏缴了
社保,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补交月的
工资凭证
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职工的本人签名,还需要提供职工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起草的补交申请,写明原因,注明职工姓名和
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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