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立案庭驳回
自诉的案件是还可以上诉的。根据法律规定,
自诉案件中,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
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并且自诉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
证据后可以再次
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
起诉或者
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百二十二条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
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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