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签订
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在向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前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已经向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
离婚登记,对
财产分割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反悔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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