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审查债务真实性和性质。认为债务虚假时,找无转账记录、借条有伪造可能等证据证明未实际发生。
(二)判断债务性质。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非双方共同意愿,如一方私自借贷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可不承担。
(三)收到传票积极应诉。按时参加庭审,充分表达观点并提供证据;若不懂法律程序,可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四)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