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借高利贷被起诉应当积极返还本金及合法利息,请求对方撤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积极应诉。如果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
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法院判决返还本金及合法利息的,应当尽快返还,否则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或者会被登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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