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父母的房子不一定算是
婚前财产,如果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
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
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
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
3、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是不会因为
结婚而变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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