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套路贷的当事人没付钱并且把车开走了,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或者任何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内容】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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