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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能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吗

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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