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知情时出借银行卡并发现被用于洗钱,应立即挂失银行卡,终止对方继续使用,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二)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陈述借卡的具体情况及发现问题的经过,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能证明自身不知情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资金往来记录等。
(三)若明知对方将银行卡用于洗钱仍出借,可能构成洗钱罪的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到犯罪标准,也可能违反金融管理相关规定,面临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