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每月报告情况的书写方式:
1.写明自己的基本身份信息。
2.简单写明犯罪事实、过程。
3.写明自己的悔过、反思。
4.写明自己最近的情况,比如去的地方、做的事情、参加的活动等。
5.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