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
超速10%不到20%,是否扣分,需要根据驾驶的车型和行驶的道路判断。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不到20%的,一次记6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不到20%的,不扣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10%不到20%的,一次记1分。
机动车超速的记分分值具体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6分。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6、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一次记1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