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银行业协会加快建立大额联合授信机制。各地银行业协会要尽快建立起常态化的联合授信机制,以提早介入大额授信并安排各方权责利,提升债权委员会的有效性,避免当前临时债权委员会存在协调推动力度不足、商业银行各自为政的不利因素存在;针对当前
小微企业授信风险激增情况,建议考虑建立小微企业联合授信机制,针对商圈、市场平台等进行联合授信,以解决小微企业授信风险突增而风险化解措施有限的困境,增强小微授信抗风险能力。
2.推动银行尽快理顺与政府小微转贷引导基金对接政策。细化内部授信流程,在重组授信政策中争取总行支持以达到风险管控要求;在审慎合规的基础上,甄选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续贷,增强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扶持实体经济的主动性。
3.建议强化主导力度。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保全银行信贷资产,指导各相关部门以化解信贷风险为契机,加大力度完善地方金融生态,协同多方建立并完善打击企业
逃废债务机制,协调司法、房管、土地等部门为
银行贷款重组、支持企业融资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