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平面设计侵权赔偿数额时,优先考虑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即因侵权少销售的产品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
(二)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即侵权产品销售量乘以每件侵权产品合理利润。
(三)权利人和侵权人可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一致则按协商结果确定。
(四)若上述方法都难以确定,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五)赔偿数额要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