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讨被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多途径维权。可先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再依次尝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及犯罪的还可报案追究刑责并主张权利,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同事证言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加付赔偿金。
-若投诉无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可依法缺席裁决。
-裁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询用人单位或经营者财产线索实现债权。
-用人单位已注销或经营者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仲裁时主张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