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民事权利人知道又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一般来说,从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如果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即便权利是合法的,那么法院也不再保护。
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