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设立的时候,是会进行环境评估的,若是环评合格,则没有影响;
若是环境评估不合格,则企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拆迁的补偿会降低。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企业如果因为环评的原因而造成了企业拆迁的补偿很低的,若企业对拆迁的补偿有异议,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有:
(一)起诉。
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二)审查受理。
(三)答辩。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四)开庭。
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五)作出判决。
(六)上诉。
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八)判决或裁定。
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九)申诉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