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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6 16:50:52 已帮助11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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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关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并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的除外。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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