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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与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属于犯罪么

不属于犯罪,《刑法》规定的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与年满16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出于自愿,就不构成犯罪。但18周岁的以下的女性是未成年人,社会经验、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因此,作为成年男性,要恪守道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绝不能欺骗、诱骗未成年人感情。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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