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脚跖骨骨折多是因外伤所致,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般可评断为9到10级伤残,具体需根据各个地区、受伤程度、受伤性质由相关专业部门鉴定。
跖骨属于长骨,其近侧为底,远侧端为头,中部为体。共5块,由内侧向外侧依次为第1-5跖骨。在鉴定时应重点了解:1.足踝部的致伤方式、遭受外力损伤的情况及致伤工具等;2.受伤部位影像学检查所见、受伤当时的临床表现和临床治疗经过;3.损伤后遗症的临床表现以及影像学检查动态变化情况,如观察其是否有前足外展、后足内翻,患肢短缩、走路跛行、关节功能活动障碍等情况,还可检查鞋底磨损情况、观察其步态等;4.既往病史中有无后天获得性或先天性,是否有过踝足部外伤、遗传性扁平足等。
若跖骨头、跖骨干骨折、骨折对位对线差、局部疼痛较剧,骨折端出现旋转、成角、短缩等畸形,可进行伤残鉴定,约为9到10级。若局部没有疼痛和活动受限等情况,则判断为没有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