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性行为五年后告强奸罪成立吗

性行为五年后告强奸罪成立吗

即使涉嫌罪了,也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是除与情节恶劣外,一般是过了追诉期;二是时间久远了很难提供有效证据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A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