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倒闭的会进行
破产清算,
债权人可以在破产清算期间向
清算组申报
债务,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
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在
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等需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债权人还可以
起诉股东要求其承担
公司债务的
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