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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

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3-04 16:02:24 已帮助11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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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


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


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


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


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


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护士要不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要看护士是否有过错而定。


如果有过错的,要依据其行为对医疗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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