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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提供的材料

医疗保险报销提供的材料
我国规定的医疗保险赔偿标准是结合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的,有些时候就诊的医院不一样的话,最后的医疗保险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实际上按照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不能称之为医疗保险赔偿,确切的应该说是医疗保险为当事人报销的费用。一般我国公民需要拿上在医院的所有花费单,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中心进行报销就可以了。
2024-02-20 15:08:07 已帮助10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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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
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


没有保险或者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


责任人不能用自己的医疗保险报销对方的医疗费收,只能报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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