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审判决不服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交上诉状和支持抚养权变更的新证据,像能证明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的书证、子女年满八周岁愿随己方生活的书面意见。
(二)上诉未获支持或未上诉
等待出现法定变更情形时再次起诉,法定情形有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子女年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随己方生活。再次起诉前要收集充分证据,保证符合法定条件。
(三)日常维护
在等待期间保持与子女的良好沟通,维护亲子关系,为后续主张提供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