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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变化是哪些

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变化是哪些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7 12:27:09 已帮助16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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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新变化是哪些
(一)民法典中去掉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

以前,老人设立遗嘱,如果有很多份遗嘱的话,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证遗嘱的话,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的。

现在民法典进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设立有多份遗嘱,在内容冲突的情况下,那么就以最终的遗嘱为准,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遗嘱人的生前遗愿。

(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的形式,认可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效力,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是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比如,打印的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设立遗嘱的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要签名和备注时间。

比如录像遗嘱,也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像中对于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样貌、姓名等要有所体现,更重要的是体现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真实意愿。

(三)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现在民法典规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继承人的范围,但这是有条件的。

必须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父母、子女、配偶),也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下,侄子、外甥等才能去继承财产。

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或者第二顺位还在的话,外甥、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关于离婚孩子改姓的,仍有继承权。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后子女判给其中一方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

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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