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确定两周岁女儿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内一般随母亲,母亲不宜抚养时父亲可请求;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量,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导向。两周岁以内子女随母亲生活是一般原则,但当母亲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予以支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判断哪方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同时也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如果您在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有任何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