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辖还是由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
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
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运输合同出现纠纷的,如果运输合同是由托运人和被挂靠公司签订的,被挂靠单位是合同当事人,托运人可以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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