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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2024-03-05 23:18:09 已帮助1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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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1、两者的产生原因不同,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

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

2、两者的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3、诉讼被告不同,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诉讼归属不同,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

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所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合一的。《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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